1.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上海羚狼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方·iFonts")共同签署本《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 并使用以方·iFonts网站服务!各条款标题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以方·iFonts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以方·iFonts达成一致,成为以方·iFonts网站“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如果您未申请注册流程,或者在本协议生效前已成为以方·iFonts的注册用户,则您通过访问或使用以方·iFonts,即视为您表示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否则请您不要访问或使用以方·iFonts平台网站。

2.协议范围

2.1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您与以方·iFonts经营者(上海羚狼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以方·iFonts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项下,以方·iFonts经营者可能根据以方·iFonts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以方·iFonts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以方·iFonts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2.2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您与以方·iFonts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以方·iFonts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 因此,以方·iFonts公示的相关声明及隐私政策、以方·iFonts相关的规则和协议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以方·iFonts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3.账户注册与使用

3.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以方·iFonts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 账户说明

【账户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以方·iFonts账户并成为以方·iFonts用户。

【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以方·iFonts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 码合称“账户”)登录以方·iFonts。 由于您的以方·iFonts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以方·iFonts商业信息,您的以方·iFonts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以方·iFonts同意,您不得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的以方·iFonts账户或获取您账户下信息,否则该授权的行为无效,因此给以方·iFonts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您赔偿。如以方·iFonts判断您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以方·iFonts信息安全的,以方·iFonts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账户转让】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以方·iFonts同意,并符合以方·iFonts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账户的转让。您的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借用、租用或售卖,否则以方·iFonts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实名认证】作为以方·iFonts经营者,为使您更好地使用以方·iFonts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以方·iFonts可要求您按以方·iFonts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账号回收】如您的账户长期未登录,以方·iFonts有权予以进行注销等清理,您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以方·iFonts,相应服务同时终止。以方·iFonts在对此类账户进行清理前,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站内消息等方式通知您。

3.3 注册信息管理

3.3.1 真实合法

在使用以方·iFonts服务时,您应当按以方·iFonts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以方·iFonts在必要时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您所设置的账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以方·iFonts规则关于账户名的管理规定,否则以方·iFonts可对您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注销等处理,并向主管机关报告。

您理解并承诺,您的账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您在账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您同意并授权,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以及确保您的账户安全,以方·iFonts可以根据您提供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用户手机号码有效性状态等情况的查询。

3.3.2 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以方·iFonts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以方·iFonts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

如以方·iFonts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照以方·iFonts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以方·iFonts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以方·iFonts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以方·iFonts平台服务,以方·iFonts对此不承担责任。

3.4 账户安全规范

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以方·iFonts。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您的账户只限您本人使用,不得出借或分享他人使用。

当您的账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时,您应当立即通知以方·iFonts,否则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将自行承担所有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除以方·iFonts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 等)负责。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以方·iFonts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以方·iFonts。您理解以方·iFonts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以方·iFonts存在法定过错外,以方·iFonts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以方·iFonts的服务及规范

4.1 以方·iFonts服务

以方·iFonts向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以方·iFonts(付费)会员服务(下称“会员服务”); 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以方·iFonts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以方·iFonts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2)以方·iFonts搜索服务(下称“搜索服务”);

3)以方·iFonts提供的其他技术和/或服务(下称“其他技术和服务”)。

(以上服务统称为“以方·iFonts服务”)。

4.2服务规范

您同意在使用我方平台服务过程中,遵守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在任何情况下,我方一旦合理地认为您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 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4.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4.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以方·iFonts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 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以方·iFonts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以方·iFonts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

4.3.2 用户理解,以方·iFonts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以方·iFonts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以方·iFonts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4.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以方·iFonts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 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以方·iFonts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4.4其他服务规范

为方便您使用以方·iFonts和以方·iFonts关联公司的其他相关服务,您授权以方·iFonts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以方·iFonts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以方·iFonts关联公司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以方·iFonts关联公司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您同意以方·iFonts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以方·iFonts的任何位置上投放广告),您同意接受以方·iFonts通过电子邮件、站内短信、手机短信、网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5 使用规则

用户在使用以方·iFonts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5.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5.2 遵守所有与以方·iFonts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5.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5.4 不得利用以方·iFonts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5.5 特定身份的以方·iFonts用户可以下载、使用以方·iFonts字体、素材,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将该字体、素材用于营利性行为;

4.5.6 用户需对上传至以方·iFonts网络服务系统的所有内容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含有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毒品、恐怖、犯罪、虚假欺诈等。如有侵权,由上传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用户上述行为造成以方·iFonts损失的,以方·iFonts有权追究上传者的责任;

4.5.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物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5.8 不得利用以方·iFonts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以方·iFonts的行为;

4.5.9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以方·iFonts。

4.6 特别提醒

由于以方·iFonts的产品和服务形式多样,为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本协议为以方·iFonts统一适用的一般性用户服务条款。针对以方·iFonts的某些特定产品/服务,以方·iFonts还可能将指定特定用户服务协议,以便更具体地向你阐明以方·iFonts的服务内容、服务规则等内容,您应在充分阅读并同意特定用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后再使用该特定产品/服务。

5. 隐私政策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以方·iFonts的一项基本政策,以方·iFonts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以方·iFonts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5.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5.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1.6 为维护以方·iFonts的合法权益。

5.2 以方·iFonts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以方·iFonts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以方·iFonts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以方·iFonts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4 以方·iFonts注重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个人隐私。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您在下载、安装、启动、浏览、注册、登录、使用以方·iFonts的产品与/或服务时,以方·iFonts将按照平台公布的《以方·iFonts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因此希望您能够仔细阅读、充分理解《以方·iFonts隐私政策》的全文,并在需要时,按照《以方·iFonts隐私政策》的指引,作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

5.5您应当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以方·iFonts隐私政策》后使用以方·iFonts的产品与/或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政策的内容,将可能导致以方·iFonts的产品与/或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以方·iFonts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使用或继续使用以方·iFonts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行为,都表示您充分理解和同意《以方·iFonts隐私政策》(包括更新版本)的全部内容。

5.6如您对《以方·iFonts隐私政策》或对您的个人信息相关内容有任何问题(包括问题咨询、投诉等),您可通过《以方·iFonts隐私政策》第十二条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6. 免责声明

6.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以方·iFonts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以方·iFonts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 以方·iFonts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以方·iFonts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6.3 以方·iFonts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以方·iFonts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以方·iFonts不承担任何责任。

6.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以方·iFonts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以方·iFonts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5 用户同意,对于以方·iFonts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以方·iFonts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5.1 以方·iFonts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6.5.2 以方·iFonts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6.5.3 以方·iFonts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 违约赔偿

7.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以方·iFonts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以下情形给以方·iFonts及其关联方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7.1.1 用户或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

7.1.2 任何第三人主张作品侵犯、盗用或违反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隐私权、名誉权、公开权、肖像权、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7.1.3 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行为。

8.协议修改

8.1 以方·iFonts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以方·iFonts将会通过第9条约定的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8.2如果不同意以方·iFonts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以方·iFonts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9. 通知送达

9.1 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以方·iFonts用户,并接受以方·iFonts服务时,您应该向以方·iFonts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以方·iFonts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录以方·iFonts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和客服消息等即时信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以方·iFonts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以方·iFonts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9.2通知的送达

以方·iFonts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以方·iFonts网站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以方·iFonts网站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客服消息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以方·iFonts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以方·iFonts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以方·iFonts用户时生成以方·iFonts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9.3 用户对于以方·iFonts的通知应当通过以方·iFonts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0. 法律管辖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0.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以方·iFonts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